法鼓文理學院
111學年度第1學期
佛教學系/人文社會學群
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
一、依 據 | 大學法第二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、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。 |
二、報名資格 | (一)學士學分班選修學分無學籍,不須入學考試。凡符合教育部報考大學資格規定者,即可依系所規定選修學分。各課程若無特別規定選修資格或條件者,皆可單獨選修。 (二)學士學分班修讀資格為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畢業,得有高中學歷者,或具高中同等學力標準資格者。 |
三、招生班別 | 佛教學系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。 |
四、入學管道 | 修讀本科系學分及格者,經參加本校學士班或學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取得正式學籍時,其學分得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辦理(各項入學考試日期依當年度公告為準) *抵免學分辦法依教務組規定辦理。 |
五、學分證明 | (一)於修讀期限內修滿規定之學分,成績及格者,由本推廣教育中心發給學分證明書(學士學分班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)如考取本校大學部,修習之相關科目及格學分須依「法鼓文理學院學士班學分抵免辦法」酌予抵免。 (二)學年課程必須當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均修習完畢,成績及格,且缺課未超過三分之一者,方可核發學分證明書。 (三)各學分成績以該生之選課單為根據;已選修學分無成績或考試曠考者,以零分登記。 |
六、報名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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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報名方式 | ※曾採紙本報名之學分班舊生或非學分班之學員,毋須重新註冊帳號。 報名方式: 1. 來電:02-89782131*8013高小姐(9:30~12:00 13:30~17:00) 2. FB私訊:按👍粉絲專頁 3. LINE我ID:@xtp3093w 4. 來信:buddedu@dila.edu.tw |
八、收費標準 | 1.報名費300元 2.以學分計,每學分2000元。 |
九、繳費方式 | 報名經審核通過後,將於三個工作天內以EMAIL提供學員個人虛擬帳號進行繳費。 1. ATM轉帳 銀行代碼:007(第一商業銀行)帳號:個人虛擬帳號(16位數) 2. 第一銀行臨櫃繳費:使用專用存款憑條 戶號:個人虛擬帳號(16位數) 戶名:法鼓學校財團法人法鼓文理學院 3. 繳費後請來電02-89782131#8013高小姐確認。 |
十、退費標準 |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學者,請持相關證明文件(如繳費收據)至推廣教育中心填寫退費申請單並依下列標準退費: (1) 上課前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七成。 (2) 上課時數未達九週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三分之一。 上課時數已達九週(含第九週)者,恕不退費。 |
十一、上課期間 | 起迄時間為111年9月至112年1月。 |
十二、上課時間 | 依各課程上課時間規定 |
十三、上課地點 | 金山校本部教室:視教室大小及正式生選課人數而定。 |
十四、報名洽詢 | 電話:02-8978-2131#8013高小姐(週一至週五,10:00~12:00 13:30~17:00) |
十五、優惠辦法 | 凡曾於本推廣教育中心選讀非學分班之學員、法鼓山之專職人員及專職義工,學分費九折;出家眾一律免費。 *須檢附學員證/工作證/義工證影本以資證明。 |
十六、停車證申請 | 填妥附件申請表,以下列方式擇一繳回 EMAIL:buddedu@dila.edu.tw 傳真:02-2311-1126 郵寄:臺北市100中正區延平南路77號9樓 法鼓文理學院.推廣教育中心收 |
※注意事項
1. 學分班學員如欲報考本校大學部,須符合本校各招生簡章之「招生資格」者始得報考。
2. 請保存繳費收據,以便辦理轉班、退費或重新報名手續。
3. 部分課程需符合修課資格方能選修,請學員於修課前詳閱課程清單。
4. 課程上課地點為金山校本部教室(須視教室大小及正式生人數而定)。
5. 鑒於本校住宿空間有限,隨班附讀學分班不提供住宿及交通車。
6. 學期結束後,如有申請,請於最後一天上課將汽車通行證及學生證繳回總務組。
7. 於修讀期限內修滿規定之學分,成績及格者,由本推廣教育中心發給學分證明書。
8. 學員在校之行為應遵守本校規定。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生(員)之學習,經所修讀之系所及推廣教育中心通知後,仍未改善者,得取消其修讀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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